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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2005北京市医保目录_部分药品限制使用内容

    关于调整《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(2005年版)》部分药品限制使用内容的通知

    京医保发[2006]57号 颁布时间:2006.08.09

    各区、县医疗保险经办机构,各定点医疗机构:
       为了加强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及工伤保险药品管理,保障职工基本医疗用药,经研究决定,对《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(2005年版)》(以下简称《药品目录》)中部分药品的限制使用内容做适当的调整。具体内容详见附件。
       请各区、县医疗保险经办机构,各定点医疗机构进一步加强对《药品目录》使用的管理,严格执行限制使用的规定,确保药品使用的安全性、合理性。
       本通知自2006年8月15日起执行。
     
            北京市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    二○○六年八月九日

    附件:调整《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(2005年版)》部分药品的限制使用内容一览表

    序号 京编号 目录名称 目录剂型 原报销限制内容 现报销限制内容
    1 X0231 丙泊酚 注射剂 [适]手术病人使用。限二级以上医院使用。 [适]1.手术期间使用;2.术后机械通气患者限14天。限二级以上医院使用。
    2 X0354 阿仑膦酸钠 口服常释剂型 [适]1.癌症骨转移;2.绝经期妇女的严重骨质疏松症。限工伤保险。 [适]绝经期妇女的严重骨质疏松症。限工伤保险。
    3 X0686 鸟氨酸天门冬氨酸(门冬氨酸鸟氨酸) 注射剂 [适]肝昏迷。限二级以上医院使用。 [适]肝性脑病。限二级以上医院使用。
    4 X0708 奥曲肽[8肽] 注射剂 [适]1.急性胰腺炎(最多支付14天);2.肝硬化导致的食管静脉曲张破裂出血。限二级以上医院使用。 [适]1.肝硬化导致的食道-胃静脉曲张破裂出血;2.胰腺手术后使用;3.肢端肥大症;4.胃肠胰内分泌肿瘤。限二级以上医院使用。
    5 Z0712 参芪扶正注射剂   [适]中、晚期恶性肿瘤患者使用。 [适]1.肺癌;2.胃癌。
    6 Z0713 宁心宝胶囊   [适]1.慢性支气管炎;2.肾功能不全;3.肺、肾癌;4.肺纤维化。限中医医院或二级以上医院使用。费用需由个人部分负担。 [适]1.难治性缓慢型心律失常;2.早搏。限中医医院或二级以上医院使用。费用需由个人部分负担。
     
    • 编辑:bluey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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